韓國檢方17日正式起訴前總統(tǒng)樸槿惠,指控她犯有受賄、濫用權力等18項罪行。當天,韓國國家檔案館著手移交“總統(tǒng)檔案”,或包含關聯樸槿惠案的重要證據。
韓聯社報道,樸槿惠被控與親信崔順實共謀,從三星和樂天等大企業(yè)處收受賄賂368億韓元(約合2.19億元人民幣),另向SK集團索賄89億韓元(5391萬元人民幣)。檢方對樸槿惠的公訴書所列涉賄額合計592億韓元(3.59億元人民幣)。
此外,樸槿惠涉嫌濫用總統(tǒng)職權、與親信崔順實合謀,向包括三星在內的多家企業(yè)施壓,迫使這些企業(yè)向崔順實掌控的兩家財團捐資774億韓元(4.8億元人民幣);以及介入制定“文化界黑名單”打壓異己,被列入名單的包括超過9000名藝術家、導演、作家等文化界人士。
樸槿惠據信已經否認檢方提出的所有罪名。
17日,“親信干政”案另一名關鍵人物、青瓦臺負責民政事務的前首席秘書禹柄宇也被檢方起訴,罪名是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。
與此同時,韓國國家檔案館17日著手移交樸槿惠執(zhí)政時期的“總統(tǒng)檔案”。韓國官員稱,這些檔案里可能有關聯樸槿惠案的重要證據。
韓國國家檔案館稱,著手移交的是不存爭議的文件,由樸槿惠前助手和安保團隊創(chuàng)建的總統(tǒng)檔案文件尚未移交。因牽涉“親信干政”案,多名前青瓦臺官員已被捕并受到指控。
根據韓國法律,總統(tǒng)可以隱私為由,限制特定“總統(tǒng)檔案”公開,保密期為15年至30年。一名檔案館官員稱,“總統(tǒng)檔案”移交進入尾聲后,韓國國家檔案館才能確定哪些文件被指定為“受保護”。(陳立希)(新華社專特稿)
責任編輯:張佳佳